郭俊伟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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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
地址深圳市宝安区建安一路3号
电话0755-29997121
深圳宝安法院西乡人民法庭,深圳市宝安区宝城29区宝民一路一巷;27806114,27805975。
深圳宝安法院沙井人民法庭,深圳市宝安区沙井街道寮丰路5号;81498206,81498205。
深圳宝安法院松岗人民法庭,深圳市宝安区松岗街道松罗大道;29945216,29945290。
深圳宝安法院公明人民法庭,深圳市宝安区公明下村马田路;29941835,29941820。
深圳宝安法院观澜人民法庭,深圳市宝安区观澜街道办斜对面广场沿河路;29507623,29507659。
深圳宝安法院龙华人民法庭,深圳市宝安区龙华街道狮头岭新村龙观东路;27185402,27185412。
深圳宝安法院福永人民法庭,深圳市宝安区公明下村马田路;29941835,29941820。
新安:新安街道办乘坐 605,701到宝安法院站
西乡:西乡客运站乘坐 609,610,到宝安法院站
沙井:沙井客运站乘坐 629,到宝安法院站
松岗:松岗汽车站乘坐 629,到宝安法院站
公明:公明汽车站乘坐 629,到宝安法院站
福永:福永汽车站乘坐 629,到宝安法院站
光明农场:乘坐 626到沁园公园站往前行至龙井二路到建安二路右转
西丽:乘坐公交车368到南头检查站转311到宝安原区委大楼至宝安法院
南山:乘坐公交车305到宝安原区委大楼至宝安法院
南头:乘坐公交车382到宝安原区委大楼至宝安法院
招商:乘坐公交车355到宝安原区委大楼至宝安法院
桃园:乘坐公交车43到白石州转311到宝安原区委大楼至宝安法院
蛇口:乘坐公交车31到创业路转355到宝安原区委大楼至宝安法院
横岗:乘坐公交车863到布吉街转662到宝安原区委大楼至宝安法院
布吉:乘坐公交车662到宝安原区委大楼至宝安法院
平湖:平湖汽车站乘坐公交车654到钟屋转615到宝安原区委大楼至宝安法院
坪山:乘坐公交车943到布吉街转662到宝安原区委大楼至宝安法院
坑梓:乘坐公交车366到大世纪花园转662到宝安原区委大楼至宝安法院
南澳:乘坐公交车360到罗湖体育馆转311到宝安原区委大楼至宝安法院
大鹏:乘坐公交车364到罗湖体育馆转311到宝安原区委大楼至宝安法院
坪地:乘坐公交车361到大世纪花园转662到宝安原区委大楼至宝安法院
黄贝:乘坐公交车381到春风万佳转382到宝安原区委大楼至宝安法院
清水:乘坐公交车238到市体育馆转302、356到南头检查站转320、311
到宝安原区委大楼至宝安法院
东湖:乘坐公交车107到园新村转320到宝安原区委大楼至宝安法院
笋岗:乘坐公交车333到市体育馆转320到宝安原区委大楼至宝安法院
莲塘:乘坐公交车311到宝安原区委大楼至宝安法院
桂园:乘坐公交车228到妇幼医院转311到宝安原区委大楼至宝安法院
东门:在儿童公园乘坐公交车320到宝安原区委大楼至宝安法院
翠竹:乘坐公交车33到田贝四路转320到宝安原区委大楼至宝安法院
可以乘坐 311、 320、 301、305、395、382、 319、 323、到沁园公园站往前
行至龙井二路到建安二路右转即到宝安区人民法院
福田:乘坐公交车305到宝安旧区委站至宝安法院
香密湖:竹子林站乘坐311乘坐到宝安旧区委站至宝安法院
梅林:乘坐公交车328到科技园转乘坐
宝安法院简介
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的前身是1949年11月建立的宝安县人民法院,历经了宝安县人民法院→深圳市人民法院→宝安县人民法院等阶段的发展、变迁,至1993年1月1日随着宝安撤县建区而挂牌成立,司法管辖区域覆盖宝安区和光明新区,面积733平方公里,人口已逾600万(含暂住人口)。现设24个部门(含6个人民法庭),共有工作人员583人(含聘用人员291人),其中法官136人(一线办案法官112人)。全院本科以上学历占总人数的70.06%,法官队伍中本科以上学历占94.2%,研究生以上学历的占22.3%。
宝安法院审理的案件总量大,多年来收结案数一直位居全市基层法院之首,约占全市基层法院的三分之一、全市法院的四分之一。近年来,宝安法院继往开来,务实工作,克服案多人少的矛盾,实现了超负荷工作状态下工作业绩和工作水平的不断提升。2008年收案首次突破5万件大关达到50046宗,结案48478宗;2009年收案47624宗,结案46118宗;2010年1-10月42996宗,结案36601宗;一线办案法官人均年结案超400余宗,结案率95%以上。
宝安法院是有着光荣历史的“老先进”,曾荣立“集体一等功”,并作为深圳法院、广东法院系统的代表,首批获全国法院系统“人民满意的好法院”、“全国模范法院”称号。自我市法院系统实行年终综合量化考核以来,历年考核成绩名列前茅,2008年、2009年连续两年夺得全市基层法院量化综合考核第一名,被评为“先进法院”、“优秀法院”,并荣立集体三等功,2009年“五·一”表彰时被广东省委省政府评为全省“先进集体”,是全省唯一获此殊荣的基层法院。
当前,宝安法院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和上级法院、市委、区委的工作部署,坚持以“三个至上”为指导思想,在深入开展“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中,继续深化“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司法理念,不断增强司法活动的人民性和能动性,巩固“审判管理年”、“执行治理年”、“司法能力建设年”、“廉政警示教育年”活动成果,全力落实“三项硬要求”,紧紧围绕三项重点工作和全市法院系统率先基本实现法院整体工作排头兵的目标,推动审判质量、效率、效果与形象的全面提升,努力实现我院五年发展规划,为全市、全区社会稳定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