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俊伟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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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深圳郭俊伟律师)
本文是以提起民事诉讼为介绍对象,同时以深圳法院的立案要求为准。
一般到法院提起民事诉讼,需要准备的材料有以下几种:
一、民事起诉状
以一个被告为例,一般需提供两份起诉状,如果被告人数增加,相应的起诉状份数也要增加。当然每个法院的立案要求不一样,宝安法院就比其他法院要求多一份起诉状。
二、原告的身份证明
如果是自然人要提供身份证明,如身份证复印件(第二代的正反两面都复印)。如果是法人或其他组织需要提供主体登记资料,如公司的营业执照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等。
三、被告的身份证明
如果是自然人,要提供其身份证明,如身份证复印件等;如果是法人或其他组织需要提供主体登记资料,如公司的营业执照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等。
最好能提供被告的联系电话和联系地址,这样可以及时联系被告送达材料,而不用公告送达。
四、证据材料
就是能证明原告的诉讼请求的证据材料。如证明婚姻关系的结婚证;证明合同关系的合同书;证明借贷关系的借条等。
以一个被告为例,一般需要提交两份证据材料,如果被告人数增加,相应的证据副本也需要增加。
由于起诉是很严肃的事情,涉及到自己的切身利益,因此笔者并不建议当事人自己到法院起诉,毕竟许多法律专业知识,当事人并不清楚,不要因小失大,如果是因为经济条件不好的,可以申请政府的法律援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