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俊伟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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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按照侵权责任法规定,当事人之间已经以买卖等方式转让并交付机, 动车但未办理所有权转移登记,发生交通事故后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不足部分,由受让人承担赔偿责任。
但是要注意,如果以买卖等方式转让拼装或者已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的,则由转让人和受让人承担连带责任。